最高检:注重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

2013年07月25日04:1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张婧发自北京 最高检日前下发文件,要求检察机关注重从司法机关、法学专家学者、律师和具有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人员中公开选拔青年检察官。分析认为,检察院注重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是司法机关与律师关系改善的又一表现。

  律师界与司法机关曾关系不睦

  根据目前规定,律师可以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机关,成为法官或者检察官。但实际上真正转变身份并不容易。一名曾参与最高法院法官考试的律师对南都记者表示,当年她笔试面试均是最高分,但最终仍未被录用,她事后了解,原因就是她是一名律师,没有被完全信任。

  据南都记者观察,去年上半年,律师界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并不好,有司法官员称有些律师是庭闹,甚至最高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可以直接惩罚律师。但是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领导不断强调要发挥律师的作用,律师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在明显改善。

  律师:对大牌律师吸引力不大

  不过,虽然最高检表示要注重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但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只具象征意义。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守亮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一些大牌律师的收入远高于检察官,不可能中途放弃自己的工作成就、岗位来贸然就职检察系统,而年轻的律师可能不够报名条件。

  学者:靠律师转型检察官难胜体制弊端

  吸收律师做检察官,能否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避免冤假错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认为,在纠正错案等作用上,仅通过个人转换身份角色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因为现在法院、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并不完全独立,律师学者进入体制内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未必能够战胜体制上的弊端。

  王守亮也认为作用有限,但是,“这种象征性的作用还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如果律师界与司法机关不断有大量的人才交流,对于促进司法公正还是有作用的。”

  李轩认为,律师与司法机关的人才交流应该从人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并完善配套立法。在一些法治发达国家,只有资深律师才能被法院择优选拔晋升为法官,并享有高于或至少不低于律师平均水平的薪资收入和社会地位,这样对司法机关人员的素质才有保障,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流动也才会有序化、常态化。

(原标题:最高检:注重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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